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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高新区实验学校为鞍山市政府批准成立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坐落在万水河畔,毗邻AAAAA级旅游胜地千山风景区,占地面积3.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64万平方米,于2013年9月正式开学,现有初中16个班、小学54个班、3000多名学生在校学习。鞍山市高新区实验学校是鞍山高新区自主创办的中小学校,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与辽宁省示范性高中鞍山一中联合办学,依托名校办学,有效整合教育资源,致力于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招聘岗位
1、初中部6人:语文教师2人、数学教师3人、英语教师1人。
2、小学部2人:小学班主任2人。
详见《2019年鞍山市高新区实验学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应届毕业生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辽宁师范大学的2019届全日制师范类硕士研究生(应届毕业生);所学专业需为四年制高中起点统招专业;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其中:英语教师英语水平应达到专业8级、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18周岁, 40周岁以下(1977年11月27日(含)至1999年11月27日(含)期间出生);
(四)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适应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符合报名岗位专业要求;小学教师须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初中教师须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七)考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书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1日前,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经取得的学历报考;
(八)岗位所需其他条件,详见《2019年鞍山市高新区实验学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应届毕业生岗位计划表》(附件1)。
国家法律规定事业单位不得聘用的人员,均不得报考。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审查
1、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写打印,个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贴于报名表)2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个人简历(须提供应聘者自然情况,个人荣誉和社会实践经验等相关材料复印件)1份;
(4)《2019年应届毕业生证明》(加盖学校或院系公章)1份;
(5)《本科学历毕业成绩单》复印件(加盖院系公章)1份;
(6)研究生学历考生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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