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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格初审时间

2019年5月20日至2019年5月22日。

每天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

2、资格初审地点

详见《丹东市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一线教师计划信息表》(附件1)、《丹东市医疗单位公开招聘一线医生计划信息表》(附件2)。

(三)应聘报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线教师和一线医生,应聘人员在经过资格初审后,到市人社局现场报名和缴费。具体安排和要求如下:

1、报名地点: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地址:丹东市滨江西路6号);

2、报名时间:2019年5月20日至2019年5月22日

每天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

3、缴费要求:每名应聘人员交考务费50元人民币。应缴费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者,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审核原件、上交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应聘者,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或乡镇扶贫部门开具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审核原件、上交复印件),在报名时到市人社局进行审核确认,办理免考务费手续;

4、正确把握招聘要求: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并掌握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岗位信息表等相关材料内容,把握应聘岗位的资历和资格条件要求标准;

5、填写报名表和准考证:填写并打印《报名表》和《2019年丹东市公开招聘一线教师和一线医生考试准考证》(以下简称《准考证》,见附件5),个人照片要求为电子版近期蓝底彩色证件照。《报名表》和《准考证》上的电子版个人照片须为同一底版。填写《准考证》的内容为:姓名、身份证号码、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岗位代码。其余内容通过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后填写;

6、提交报名材料: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交资格初审单位签署的建议报考XX岗位、初审人员签名并加盖初审单位公章的《报名表》和《准考证》各1份,打印纸均为A4纸。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一个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有效报名人数达不到1:2时(不设开考比例的岗位除外),将取消(或减少)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2、应聘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所提交的材料内容虚假者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3、《报名表》和《准考证》内容要规范准确。应聘人员必须认真核对《报名表》和《准考证》中的岗位代码、报考单位、报考岗位,不能漏填或错填。报考单位和报考岗位要填写全称。岗位代码为报考人员所报岗位的依据,如果应聘人员填报的岗位代码与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岗位不相符合的,按岗位代码认定;

4、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的理解,应以《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见附件4)为准。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报考人员相关证书上的专业名称须与《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规范的专业名称相符。报考人员不能用相关证书上的专业方向报考;例如,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专业为旅游管理(英语),英语为该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方向,该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专业要求为旅游管理的岗位,而不能报考专业要求为英语的岗位;

5、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期间,要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以便招聘组织部门与其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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