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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各市、区教师编制最新考试报名公告点击编制备考专题查看。

按照《辽宁省沈抚示范区2025年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急需紧缺教师公告》要求,现就应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人员名单

参加本次体检人员为报考择业期及报考有经验要求岗位的应聘人员,其他应届岗位应聘人员另行通知。详见附件:辽宁省沈抚示范区2025年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急需紧缺教师体检人员名单。

二、体检安排

1.体检日期:2026年1月28日(星期三)早7:00

2.体检地点:中国医大四院(崇山院区)健康体检中心7号楼(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号)。

3.体检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三、体检须知

1.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黑色签字笔、近期2寸免冠照片。体检费640.58元/人,现金、微信、支付宝、银联卡均可支付。依据检查结果,体检医师可能增加必要的检查、检验项目,由此产生的额外体检费用,请应聘人员准备充足。

2.体检表第二页由本人填写(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病史、手术史的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有手术史且做过病理检查的考生请体检当日携带手术记录和病理报告单复印件。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近视考生请准备好合适的眼镜。

4.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清淡饮食,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5.体检当日晨空腹,请禁食水8-12小时。

6.女性考生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线检查。

7.进行体检时,请按体检导诊单项目逐项检查,不要漏项。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8.有隐瞒病史、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任何作弊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9.已通知参加体检人员务必按要求参加,无故缺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

附件1辽宁省沈抚示范区2025年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急需紧缺教师体检人员名单.xlsx

附件2体检路线、院内线路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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