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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学需要,经批准,辽宁省实验学校本溪分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曾被开除公职的,现役军人,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均不得报考。

二、招聘范围

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层次人员。

三、招聘步骤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27日-7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报名方式方法:辽宁省实验学校本溪分校现场报名,并携带已填写的报名表一张(贴彩色免冠照片)。报名表附后,请考生自行下载,此表须正反面打印。

3.报名地址:辽宁省实验学校本溪分校(本溪经济开发区孙思邈大街68号)。

4.资格审查: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审核通过后,办理准考证(须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

资格审查需要携带的材料:

①未就业的毕业生,携带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信息技术考核等级证、普通话考核等级证、身份证、报到证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

②2016年应届毕业生,携带毕业院校学生证、学历学位证明、教师资格证、信息技术考核等级证、普通话考核等级证、身份证或以上证件的证明及复印件。

③已就业人员,携带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信息技术考核等级证、普通话考核证书、身份证、县(区)级以上优秀课证书及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

(二)笔试

1.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2.笔试内容

基本文化素养、教育学、心理学知识三部分占50分,学科专业知识占50分,满分100分。其中体育、艺术类岗位,基本文化素养、教育学、心理学知识 三部分占30分,学科专业知识占70分。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设最低分数线60分),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够规定比例和按规 定比例进入面试成绩并列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

3.笔试成绩查询:笔试阅卷工作结束后,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选将在辽宁省实验学校本溪分校网站公布(http://benxi.lnes.net/)。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将在辽宁省实验学校本溪分校网站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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